社会职务
Social responsibility李董承担的社会责任:
嘉兴同济环境研究院副院长
嘉兴民营经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
浙江省工商联常委
嘉兴市七届、八届政协委员
浙江省立法工作联系(企业)人
嘉兴市工商联(总商会)副会长
核电关联产业联盟副理事长
浙江省浙商经济发展中心副主席
长三角民营经济研究会研究员
河南省职业教育集团副理事长
嘉兴市河南商会会长
海盐县生产性服务业联合会会长
嘉兴学院、同济大学特聘导师
嘉兴市统一战线智库成员
“项目攻坚推进年”“营商环境建设年”活动监督员
李董承担的社会责任:
嘉兴同济环境研究院副院长
嘉兴民营经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
浙江省工商联常委
嘉兴市七届、八届政协委员
浙江省立法工作联系(企业)人
嘉兴市工商联(总商会)副会长
核电关联产业联盟副理事长
浙江省浙商经济发展中心副主席
长三角民营经济研究会研究员
河南省职业教育集团副理事长
嘉兴市河南商会会长
海盐县生产性服务业联合会会长
嘉兴学院、同济大学特聘导师
嘉兴市统一战线智库成员
“项目攻坚推进年”“营商环境建设年”活动监督员